女子醉驾被抓 坐副驾的他竟然成共犯 到底为什么?
原标题:女子醉驾被抓 坐副驾的女醉他竟然成共犯 到底为什么?
海峡网4月11日讯 (泉州网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张驰 蔡一真 文/图)喝了酒后没有开车,而是驾被坐在副驾驶位,蔡某却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要被判刑,抓坐为什么呢?副驾
近日,惠安交警大队受理了一起因醉驾而引发的竟到底交通事故案件。目前,然成开车的共犯女驾驶员杨某(惠安某饭馆员工)因犯危险驾驶罪已经被法院判刑(2个月);同车的蔡某(杨某的老板)虽然事发时坐在副驾驶位,却是女醉危险驾驶罪的共犯,也将被判刑。驾被目前,抓坐蔡某处于取保候审阶段,副驾因其有前科,竟到底警方正在进一步收集材料。然成
醉酒驾驶的杨某被判刑
事情是这样的:3月27日晚上11时许,蔡某驾驶轿车载着杨某到惠安某KTV喝酒,女醉酒过三巡,杨某认为自己还清醒,向蔡某提出将车交由她来驾驶。蔡某喝了几杯红酒,有点上头,以为杨某喝的是啤酒,退酒快,便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了杨某,由杨某开车载自己离开。于是,饮酒后的两个人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。谁知车刚开出没多远,杨某酒劲上头,车子在红绿灯路口右转时,与左转车道的车辆发生碰撞。事故发生后,由于双方私了不成报警。驾驶员杨某浑身酒气,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民警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。
蔡某是杨某的老板,危险驾驶罪共犯。
经鉴定,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6.71mg/100ml,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。民警认为,蔡某明知杨某大量饮酒,仍将自己的轿车交给杨某驾驶,杨某和蔡某两人的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。据悉,该案件是泉州市判处的首例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案件。
交警提醒:不借车给有醉酒行为的人,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,不要指派、胁迫醉酒的人开车,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。
记者了解到,在司法实践中,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1.在饮酒过程中,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,仍极力劝酒或胁迫、刺激其饮酒,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。
2.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,教唆、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。
3.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,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。
(责任编辑:时尚)
- ·泉州:办理出入境证件“只跑一次” 一次性办结率接近100%
- ·安溪八旬阿婆行动不便 民警上门办证送证
- ·泉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项目申报启动 最高奖200万
- ·最新!浙“BA”金华队主场力克嘉兴经开区队,豪取五连胜!!“中国乔丹”胡卫东现场助阵
- ·突发!南安:83岁阿婆被打,倒地不起!看到这伙人请立即报警
- ·签约达成!上海男篮弃将加盟吉林男篮,上赛季曾单场狂砍25+21
- ·史无前例!林葳先不打职业了!加盟俄勒冈大学!走不一样的路!
- ·一路走好!国庆假期没过完,已有3位名人去世,两位都是70后
- ·二期景观提升 泉州“最美绿道”明年风光更迷人
- ·披上广东战袍!赵睿:既熟悉又陌生 战术记得一点 肯定也有新的东西